关于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终止《基金合同》事项的公告 【重要提示】 1. 本基金管理人已就本基金终止相关事宜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将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会议形式为通讯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按公告的要求行使表决权。 3.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份基金份额在权益登记日享有平等的投票权。 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1. 会议时间:(具体日期) 2. 表决方式:书面投票或网络投票 3. 投票截止时间:(具体日期) 二、终止《基金合同》的方案和程序 1. 清算安排: - 基金将成立清算小组,负责处理基金财产的清算事务。 - 清算期间,管理人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清算过程公开透明。 2. 费用承担: - 清算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垫付,以保障清算工作顺利进行。 3. 资产分配: - 清算结束后,剩余资产将在扣除相关负债后按份额比例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三、终止《基金合同》的法律和操作可行性 1. 法律依据充分,符合《运作管理办法》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2. 管理人已做好充分准备,确保清算过程顺利进行。 四、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 1. 议案被否决的风险: - 管理人将根据持有人意见调整方案,并在必要时重新召开会议。 2. 流动性风险: - 管理人已做好充分准备,确保能够应对可能出现的赎回情况。 五、其他事项 1. 本基金份额仍可正常申购、赎回,直至权益登记日。 2.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仍享有依法转让其基金份额的权利。 3. 本基金份额的过户、继承等事项仍按《基金合同》的规定办理。 六、基金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具体名称) 联系电话:(具体电话) 七、公告发布平台 1. 基金管理人网站 2.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3.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平台 【基金管理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