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5-07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西长科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涉及关联交易;本次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2025年7月8日,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了《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5年7月8日起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于2025年7月11日披露了《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2025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事项,并于2025年7月19日披露了相关公告。公司股票自2025年7月21日起复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的相关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完成后续审批程序。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相关监管机构的核准,能否最终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投资者应以公司在指定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信息为准,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