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A股股份事项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现就回购事项通知债权人如下: --- **一、回购情况概述** 1. **回购目的**:公司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A股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 **回购金额**:预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 3. **价格区间**:回购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即不超过人民币12.29元/股(含)。 4. **回购数量**:按上述回购金额和价格上限计算,拟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约为1,221-2,441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8-0.16%。 ---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或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未接到通知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 **三、债权申报的具体方式** 1. **申报材料**: - 债权人需携带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有效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 法人债权人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如委托他人申报,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 自然人债权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他人申报,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 **申报地点**: - 中国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110号 3. **申报时间**: - 自2025年6月3日起45天内(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4. **联系人**:舒女士 电话:8621-33261888 传真:8621-34695780 --- **四、其他事项** 债权人可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具体内容请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