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景熙基金2025年第1次分红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6月19日
一、公告基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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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的净值不能低于初始面值。具体而言,任一类型基金份额在扣除每单位该类别的收益分配金额后,其剩余净值不得低于初始设定的面值。
二、与分红相关的其他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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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所有在权益登记日当天及之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购买本基金或进行转入操作的投资者,均无法享受本次分红权利。而在此之前已提交赎回或转出申请的基金份额,则可以参与此次分红。
三、其他需提示的重要事项
1. 关于分红方式的选择:如果投资者尚未设定或未能有效指定基金分红方式,默认将采用现金分红的形式。投资者可通过多种渠道查询其当前分红选择方式。需要注意的是,若投资者通过不同销售渠道持有本基金份额,则变更分红方式仅在特定销售机构的交易账户中生效。
2. 核查与确认:为确保信息准确无误,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务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致电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专线或登录官方网站,核实所持基金的具体分红方式。最终确定的分红方式将以基金管理人记录的信息为准。如果发现实际分红方式与预期不符,投资者可在任意工作日内前往相关销售机构申请调整分红方式,以确保权益登记日前的最后一次选择为有效。
3. 分红处理特别说明:对于直销客户的现金分红,因涉及银行转账手续费问题,在现金分红金额小于2元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规定,自动将该部分资金转换为基金份额,并计入投资者账户。
4. 获取更多信息的方式:
(1)通过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dcfund.com.cn获取详细信息;
(2)拨打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58(免长途通话费用)进行咨询;
(3)访问大成基金直销网点或本基金的其他销售机构服务点(具体信息可参阅最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
基金分红将导致基金净值发生变化,但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性。本公司承诺恪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承诺最低收益保障。请投资者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审慎选择适合的基金产品,并充分注意投资风险。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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