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鸿铭智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1105
证券简称:鸿铭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7月18日(星期五)在公司总部九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7月15日通过短信、邮件、书面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金健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成观耀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期披露的公告,公告名称为《关于变更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本议案已分别获得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8日
证券代码:301105
证券简称:鸿铭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原财务负责人辞任情况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杜柳斯女士的辞职报告。杜柳斯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财务负责人的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杜柳斯女士的辞职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杜柳斯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配偶或其他关联人也未持有公司股票。杜柳斯女士辞任后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董事会对杜柳斯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二、新任财务负责人聘任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在2025年7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成观耀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成观耀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已审查确认成观耀先生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财务从业经验,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能力要求,并且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成观耀先生的聘任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8日
附件:
新任财务负责人简历
成观耀,男,出生于1987年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持有本科学历,具备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和会计师资格。自2010年开始工作以来,先后在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项目经理,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沙自贸区分所及广东亨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任高级项目经理,并在广东正东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担任合伙人。此外,他还担任广州正东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成观耀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他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在证券交易所受到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或《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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