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电影:关于重要股东计划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25-041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莘县融智兴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事项说明: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莘县融智兴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莘县融智"),目前持有公司股份91,493,8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325%。根据最新减持计划,莘县融智拟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2,235,574股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00%。
公司已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莘县融智提交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莘县融智兴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2、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莘县融智持有公司股份91,493,8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325%;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为106,551,7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456%。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内容
1、减持原因:基于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通过协议转让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方式取得。
3、减持数量及比例:莘县融智计划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2,235,57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00%。若在此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导致总股本变动,则拟减持的比例保持不变,具体减持数量将相应调整。
4、减持时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11月24日),期间如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减持时段,则相应顺延。
5、减持方式:采用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其中,通过集中竞价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三、 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莘县融智曾于2023年7月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承诺以其持有的全部万达电影股份用于2019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业绩承诺补偿,并自愿在业绩补偿完成前锁定全部股份。上述承诺已按计划履行完毕。
此外,莘县融智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情形。
四、 法律合规性说明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风险提示
1.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时间和数量上的不确定性,具体实施情况可能受到市场环境等多种因素影响。
2.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 在减持期间,莘县融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相关规定,若公司大股东因减持股份或被动稀释导致其不再具备大股东身份,在此后的90个自然日内仍需遵循相关减持规定。
六、 备查文件
《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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