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基金合同生效的公告(新材料混合型基金)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日
重要公告信息概述
基金募集详情说明
注释一:在本基金的募集期间,信息披露费用、法律顾问费和审计师费用将由基金管理人承担,这些费用不会从基金资产中支出。
注释二:本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与研究部门的主要人员以及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均未持有该基金份额。
发起式基金资金持有情况
其他重要提示事项
1. 该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业务将在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三个月的时间内启动,具体开放时间将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确定,并提前通过公告形式通知投资者。
2.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官方网站(www.gtsfund.com.cn)或客服热线(400-607-0088)获取更多相关信息。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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