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购股份进展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5-1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对自身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充分认可,分别于2025年1月1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并在2025年2月13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决定利用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此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方案,并按法定程序减少注册资本。其中,拟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份数量不低于实际回购总量的50%,而用于激励或持股计划的部分不超过实际回购总量的50%。
本次回购总金额预计在1亿元至2亿元人民币之间,回购价格上限为每股9.93元人民币。具体回购数量将根据回购期限届满时的实际回购情况确定。回购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鉴于公司已完成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工作,因此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了相应调整,由原来的每股9.93元人民币(含)下调至每股9.86元人民币(含)。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间内,公司需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已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了20,358,500股公司股份,占当前总股本的0.40%。此次回购最高成交价为每股7.01元人民币,最低成交价为每股5.85元人民币,总成交金额约为1.367亿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
二、其他说明事项
公司在实施股份回购的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要求:
1.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进行回购操作: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 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时严格遵守以下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达到公司股票当日交易的涨幅限制价格; (2)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以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其他由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要求。
未来,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推进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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